信用卡詐騙對于持卡人也不陌生了,它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信用卡開展詐騙活動,騙取數額較大財物的行為。信用卡詐騙后果非常嚴重,大家要避開這些行為,那么哪些行為屬于信用卡詐騙,
根據我國刑法第196條規定,使用作廢信用卡,偽造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和惡意透支信用卡這四種情形都可歸類于信用卡詐騙。其中前三條對于普通持卡人來說比較困難,重點在于第四條。畢竟欠錢不還對大家來說很容易,而涉嫌惡意透支信用卡也需滿足三個條件,分別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欠款金額超過5萬;逾期時間超過三個月,且經過銀行兩次催收依然不還款的情況。除此之外,以下五種行為也會涉及到信用卡詐騙:
1、在明確沒有還款能力的情況下,依然惡意透支信用卡;
2、使用假身份證、手機號等虛假資料申請信用卡,并拒不還款;
3、逾期后,通過更改手機號碼、家庭住址等方式惡意逃避銀行催收;
4、出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5、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犯罪活動的。